天津市ICP许可证办理主要由本市的通信管理局负责,可以在网上或者前往南开区南门外大街386号盛欣园A座进行办理,该地址仅供参考。
办理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
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出申请;
2、对材料进行在线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通过许可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许可或不属于通信管理局许可范围的会向申请者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且说明具体理由;
3、受理后将会对申请人递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在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不予批准的,通信管理局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予以批准的,将会制作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最终由行政许可中心向申请人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可以通过现场领取或者邮寄的方式取证。
办理时间: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5、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6、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7、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有帮助,更多资讯欢迎关注小微律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