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方式是线上加线下,线上查询材料提交申请,线下提交材料等待现场核查。
办理流程是:
1.申请人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平台和线下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电子申请材料。他们还可以向登记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时限:5个工作日。
2、天津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全部补充材料,并送达补充材料申请通知书。时限:4个工作日。
3、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开始审批,并依法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时限1个工作日。
4、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后,根据批准决定选择送文
申请材料有: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如果用自动售货机出售食品的,还要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如果委托他人代办的,还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条件
1.经营场所要和所经营的业务、食品品种等相适应,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场所内的经营设备或设施也要和自身业务相适应,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经营场所内的设备布局等要合理,防止不同类食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小微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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